【成果标注】关于海洋国家实验室研究成果标注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9浏览次数:2

各位教师:

我院为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以下简称海洋国家实验室)“海洋矿产资源评价与探测技术”功能实验室参建单位,定位于围绕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提升我院科研成果影响力。

国家实验室对成果单位署名有明确要求:将研究人员所在单位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将“海洋国家实验室海洋矿产资源评价与探测技术功能实验室”作为第二署名单位,具体办法参见附件。学院将根据标注情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望积极响应!

实验室标注规范如下:

海洋国家实验室海洋矿产资源评价与探测技术功能实验室,青岛,266071

Laboratory for Marine Mineral Resources, Qingdao  National Laboratory for Marin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Qingdao,266071,  China


实验室简介:

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于201312月获得科技部正式批复,由国家部委、山东省、青岛市共同建设,依托青岛、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建设国际一流的综合性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和开放式协同创新平台,汇聚创新资源和创新团队开展原创性研究,提升我国海洋科学与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引领我国海洋科学与技术的发展。

海洋国家实验室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在1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基础上,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同时吸收国内外优势科研力量,共同组建8个功能实验室,提升承接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和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功能实验室作为海洋国家实验室的核心科研单元,其管理办法及支持方式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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