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鲁学位〔2016〕6号)及《关于申报2017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17〕6号)的精神及要求,现将我校四类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优质课程申报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采取单门课程建设方式。
2.案例库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 10个。
3.联合培养基地应为行业企业具有优质教育资源和实习实训资源的合作平台。
4.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应围绕研究生教育创新改革发展、教育教学研究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二、申报要求
1.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3 年以上研究生教学或 2 年以上研究生教育管理经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数的 1/4,达不到 1 项的可申报 1项。
2.提交材料不得有涉密内容,如有涉密内容须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3.参与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学院(地学院、石工学院、化工学院、储建学院)至少报一项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参与学校以职业资格衔接为核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域类别(安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软件工程、会计硕士、翻译硕士)至少报一项案例库项目。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院(部)组织教师及相关负责人填写申报书;
2.学院组织初评,对四类项目分别排序推荐名单;
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公示;
4.上报省教育厅研究生处参加终评。
四、材料报送
1.7月10日各院(部)完成本单位四类建设项目的推荐选拔工作,将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书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优质课程”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材料报送培养办(行政办公楼601-1)王辉处;“案例库”及“联合培养基地”项目材料报送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楼607)俞继仙处,逾期不予受理。
2.省教育厅对我校2016年获批的四类项目进行进展审查,每个项目须提交一份进展情况报告,字数3000字左右(一级标题:三号黑体;二级标题四号黑体;正文:四号仿宋)。2016年立项项目进展情况将作为今年评审立项的依据之一。进展情况报告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分类别报送同上,报送截至日期为7月10日。
联系电话:86980961(俞继仙);86981395(王辉)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7月7日之前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交到研究生办公室C座243
附件2: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鲁学位16-6).doc